立會外十萬多人的集結,議會上泛民議員的聲嘶力竭,都不能阻止立會否決特權法動議,在立會的分組點票下,只要功能組別中不過半數, 就算直選部份一致通過都沒有用, 即是說只要極少數議員即可否決大部份議員的議案, 更是民意最弱的議員否決民意最強的議員, 這是香港議會政治設計上的人造缺陷,當年的「一會兩局」 就是要令極少數人可以扭曲大多數人的民意,從而推行「行政霸道」 。
一直以來,政府提案不需分組投票,只是議員提案才要分組投票, 明顯是蓄意削弱議員權力,造成行政權高於立法權的現象; 功能組別這種東西,在現代民主國家及地區中是沒有的, 任何人不會因某種職業、 或擁有一定的財富便得到一般人沒有的投票權,這才是民主真諦。
過去許多有關民生、民主、大是大非的議案, 都在功能組別上被否決,雖然擁有絕對民意的直選部份已通過, 許多時候就算計數功能選民中以個人投票的部份,如教育、會計、 醫護、法律、社福等,都應通過的議案,就在極少反對票下被否決, 功能組別根本就是行政機關安裝在立法機構裡的控制軟件, 它令立法機構監察行政部門功能被限制,許多功能被自動刪除, 分組點票更令議員私人議案自動「當機」,如不把這「惡意軟件」 在立法會裡刪除,則立法會永遠只是低檔次立法機構, 面對行政部門只是高級城市論壇; 所以廢除功能組別是政改的要害一環,重要性不下於普選特首。